改制企业须提交的资料:
1、经办人为非企业法人的,出示改制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,自拟无格式要求;
2、地方政府或有权单位对改制企业的改制批文;
3、营业执照(副本);
4、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,法人身份证复印件;
5、人民银行查询打印的企业信用报告;
6、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。若该报告距申请日时间较长(半年以上),则还需提供企业上月资产负债表;
7、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即可;
8、材料提交审核后,办理银行债权保全证明书时间为七个工作日。
以上资料由“青岛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债权管理办公室”存档保管。
办公地点:青岛市市南区延安一路75号黄海饭店东配楼5楼510房间
联系人:葛先生
电话:0532-83880817